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
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以下簡稱“海洋國家實驗室”)于2013年12月獲得科技部正式批復,由國家部委、山東省、青島市共同建設,定位于圍繞國家海洋發展戰略,開展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研究,依托青島、服務全國、面向世界建設國際一流的綜合性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和開放式協同創新平臺,匯聚創新資源和創新團隊開展原創性研究,提升我國海洋科學與技術自主創新能力,引領我國海洋科學與技術的發展。
海洋國家實驗室由科技部和山東省、青島市共同建設,充分調動中央各部門及地方的積極性,整合全國海洋科技資源,在體制機制上大膽改革,積極探索,服務國家海洋戰略。
科技部指導和支持海洋國家實驗室的建設,對海洋國家實驗室的運行管理和重大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監督評估。科技部將統籌國家科技計劃(如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973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專項等支持海洋科學與技術工作的部分資源,支持新組建的國家實驗室。
山東省負責協調省內多方資源,制定相關支持措施,在基本建設、科研條件建設、人才引進、監管、評估等方面支持海洋國家實驗室建設。試點建設階段,山東省在已有投入基礎上,繼續加大力度支持海洋國家實驗室組織開展海洋科學與技術創新研究。
青島市具體負責海洋國家實驗室的建設與運行,負責基礎設施建設、大型儀器設備購置和公共條件平臺建設,對運行經費、核心研究人員及管理人員經費、人員的遴選與聘任等相關方面給予支持。設立專門服務與管理機構負責海洋國家實驗室建設階段的日常管理和科研服務工作。
海洋國家實驗室面向國家戰略需求,在18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基礎上,進一步凝練研究方向,同時吸收國內外優勢科研力量,共同組建8個功能實驗室,提升承接國家重大科研任務和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功能實驗室作為海洋國家實驗室的核心科研單元,其管理辦法及支持方式參照國家重點實驗室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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